“豫酒转型发展”纳入政府战略,要解决的实质问题是:如何把酿造的好酒卖给适合的消费者?
酒,自被酿出之后即大受欢迎,并出现了专门酿酒和卖酒的人。
如何好好卖酒,古人的经验不少。

远古时代,人们饮食尚且不能自给,更谈不上物物交换。无意识的采果储存,发酵成“酒”,自然是自产自销。到了商代,酒是时尚饮品,开始有专人负责酿酒,更出现了专门生产酒器的部落氏族——长勺氏、尾勺氏。
同时,为了满足商朝人民尤其是贵族(主要消费群体)的花样饮酒需求,爵、角、觚、觯等饮酒用具,樽、觥、壶、卣……等盛酒用品,以及用来温酒的斗,被大规模制造生产。

据《殷周青铜器通论》记载,商周的青铜器共分为食器、酒器、水器和乐器四大部,共五十类,其中酒器占二十四类,可见商人喜好饮酒之甚。
虽然酒香不怕巷子深,但也需要适时拿出自己的态度来。
到战国时代,卖酒的酒保越来越多,如何让人们青睐自家的酒呢?
我国第一面酒旗在宋国酒店打出,“宋有沽酒者,升概甚平,遇客甚谨,为酒甚美,悬帜甚高”。用高高悬挂的酒旗,搭配美味、足量的酒水,亲切、周到的服务态度,标榜自家卖酒精神,很容易在买酒人的心里形成“标识”,从此认准这一家。

除了挂酒旗做宣传,当然还需要准备好“干货”,以专业态度让人一目了然。这时,酒家出现了。
“酒家”一词出现在汉代,西汉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就曾开设了一家夫妻酒家,相如涤器,文君当垆,打破了“文不经商,士不理财”的旧观念。

垆,是古代酒家中用泥土堆积起来,用以安放酒瓮的土台子,是现在酒柜台的先祖。当垆,就是站柜台招呼客人。
摆出自家好酒,又有专人服务售卖,方便买酒的人达成目的,也刺激那些暂时不买的人滋生买的想法——看起来很好、很专业的样子,何不试试酒的味道呢?
相比重大节日才喝一次,把酒当作日常消耗品,形成的需求量更大。既然是日常需求,那么便利店式酒家也出现了。
唐代是我国古代社会的鼎盛时期,城市经济空前繁荣。饮酒需求不是一般的大,酒业空前发展,形成了以首都长安为中心向四方辐射的网点,酒家星罗棋布,“长安百花时,风景宜轻薄,无人不沽酒,何人不闻乐”。

当酒业发展到宋代,打酒旗、当垆沽酒、售点便利式设置,已经不是优势了,氛围营造、饮酒体验套餐等被创意性地运用。
那时的北宋京师汴梁,据《东京梦华录序》记录,“太平日久,人特繁埠,新声巧笑柳陌花埠,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,八方争凑万国咸通”。

鳞次栉比的密集分布,让酒肆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,促使大家花样翻新卖酒手段。
有的专注品质,只卖上等官酒;有的在佐酒搭配上绞尽脑汁,综合餐饮、住宿和娱乐等各种服务项目,有的还专设“茶饭量酒博士”,提供1对1的上菜、打酒服务;有的剑走偏锋、争奇斗艳,专门满足个别人士的猎奇心理。
到了明清时代,酒业发展的成熟,卖酒已经成为一项颇有“钱”途的行当,田艺蘅《留青札记》卷26有说,“谚云:若要富,卖酒醋。盖二物甚有利也。”
此时,人们买酒,不仅看重酒名,还要看生产酒家。所以,为了保证销量和口碑,各酒家的品牌意识越来越强。除了标明产地品名,还会加入品饮体验,与消费者形成共鸣,加深印象。徐充《暖姝由笔》卷二有载:朝廷酒馆酒望云,本店发卖四时荷花高酒,犹男人言莲花白酒也,酒甚美。

从生产酒器培养饮酒习惯,到当街沽酒提供便利式服务,再到注重品牌走心销售,古人的卖酒智慧,其实一点也不输于我们。
懂得把握时代需求的酒,自然是不愁卖。
